自有蔬菜基地使用合同(惠州博罗镇xxx农场)
甲方:惠州市博罗镇xxx农场
乙方:广州铭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为发展农场蔬菜生产,增强种植户经营蔬菜的责任心,满足乙方自产自销的需要,根据《蔬菜大棚基地承包实施方案》,经甲乙双方充分协调,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大棚的地点和数量。
甲方将坐落在惠州市博罗镇水一村xx路200亩(50个大棚)蔬菜大棚基地承包给乙方,经营范围为蔬菜、瓜果种植等。
土地、大棚、机井及其配套设施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收益权,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转让、出租和买卖。
第二条:合同承包期限
承包经营期限为五年,自2019年01月12日至2022年01月01日。
第三条:承包费、保证金、折旧费交纳时间及办法
甲方有偿提供棚膜,按十年折旧,每年收取十分之一折旧费,即每栋大棚每年折旧4580元,共229000元,乙方于种植季节结束后,足额交到所辖管理区或居民委。
机井维修费及预交电费按大棚数量均摊,及时足额上交基地管理人员。
合同签订时乙方每栋大棚缴纳合同保证金5000元,共25000元。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统一规划建设灌胶区、大棚高台、运输道路、配备机井、大棚钢骨架,并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
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方便,前期已经聘请专业技术专家在基地指导农业技术,甲方统一制定蔬菜种植计划,同时统一制定栽培技术措施,并配置管理技术人员为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服务;
3、甲方无偿提供有机肥;
4、甲方统一购进优良种子和苗木,并无偿提供乙方。
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承包经营大棚使用权、受益权,在合同范围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制定的“2015年蔬菜大棚基地承包实施方案”,及服从甲方种植计划、措施,接受甲方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3、乙方必须加强对大棚蔬菜种植的管理,及时中耕、除草、培土、施肥、防治病虫害,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负;
4、乙方做好大棚基地的美化、亮化工作,保持大棚基地无杂草、杂物,否则自愿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处罚;
5、负责蔬菜基地工人管理和日常的流程工作;
6、种植所有的产品达到绿色蔬菜标准;
7、服从甲方统一制定的指导价格,自行销售,自负盈亏;
8、合同履行期满,乙方应将大棚、棚膜等配套设施如数归还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不经甲方同意擅自改种其他作物及不服从甲方生产管理措施,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合同保证金不予返还;
2、乙方喷洒药物不按农药使用规定操作,如有措施不当所造成损失及人员中毒事故,由乙方负责;
3、合同期间,乙方保持甲方提供的大棚、机井、棚膜等配套设施的完好无损,如丢失、损坏,应据实赔偿。
甲方提供的大棚、机井、棚膜等配套设施的自然损耗,乙方不负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和终止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甲方双方共同协商,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条款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合同期满后甲方如重新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经营权。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