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材采购合同范本】广州铭智餐饮生鲜食材配送合同样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广州铭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订单方式:甲方向乙方订购食材,必须在前1天的下午17:30时前以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乙方下订单,并电话告知乙方已下单。订单内容应清楚说明品名、数量、订购时间及其它要求等,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送货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二、乙方应保证所送物品的质量、数量等达到如下要求:
(一)质量保证:
1.蔬菜瓜果类:保持较好的色泽及新鲜度,经过初步整理,没有腐烂、泥沙和农药等化学物超标现象,提供当天当批检测报告。
2.海鲜河鲜类:属鲜活类。专业有氧运输,保证新鲜生猛。
3.鲜肉类:保证是广州市政府指定的肉联厂配送且为当日新鲜肉。
4.家禽类:保证来自大型养殖场,提供当天当批检测报告。
5.冷冻品:属优质产品。
6.干货类:属一级以上的合格正品,须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7.粮油类:保证新产并符合国家粮油质量标准。
上述所有的食品不能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7.搀假、搀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9.超过保质期限的;
10.为防病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11.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许可量的;
12.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
对于货不对板或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材,甲方有权退货或换货;对货物质量达不到卫生标准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经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二、数量保证:乙方送菜的数量应与甲方订货数量相符并以甲方的验货数量为准,乙方每次随货送一式三联的电脑送货单,甲方验货后,由甲方验收人员签字确认,甲方执两联,乙方执一联,作为送货凭证和结算依据。
三、价格准则: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报价,经双方协商认可后执行。报价周期为15天。
四、乙方在接到甲方订单通知后,应按甲方订购单的要求送货,极个别或极少量产品因质量太差或没有货源时应及时反馈到甲方并协商调整,保证甲方所需货物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准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五、乙方应保证每天上午_______时前将甲方所订的物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如果迟到45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当天总货款10%的违约金;迟到1小时以上,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本合同,且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六、乙方安排一名送货专员为甲方提供送货及跟踪服务。
七、付款方式:按月结算。当月货款由乙方按实际物品明细开具有效完税发票给甲方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手续,经甲方核实无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转帐支票方式支付货款给乙方。
八、未尽事宜或执行过程中发生了任何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内,一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提前 15 天书面通知对方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广州铭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020-84647919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